一、資格條件:
(一)經銓敘審定委任第1職等(含)以上合格實授,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。
(二)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(迴避任用)、第28條(不得任用)各款情事之一者、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。
(三)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。
(四)具備汽車駕駛執照與熟練駕駛經驗尤佳。
二、工作項目:
駕駛公務車至偏鄉醫療地點及支援掛號業務、協辦志工管理、小額採購及臨時交辦事項。
三、工作地址:
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2號1-3樓
四、聯絡方式:
1、採「線上報名」,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。
2、請於公告截止日(115年5月18日)前,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「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」,點選【我要應徵】,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,檢視並確認內容無誤,並上傳相關證件,證件不齊者將不予受理。
3、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證件(請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,所附證件須註記「影本與正本相符」並簽名蓋章)
(1)最高學歷證書。
(2)考試及格證書。
(3)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。
(4)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。
(5)其他相關專長證件影本。
4、合於初審條件者,擇優通知面試,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,本院得予從缺,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。
5、本次徵才列候補名額2名,候用期間為5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。
6、聯絡電話:07-7133186分機235吳主任(詢問報名)、分機211歐主任(詢問工作內容)。